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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9/EU

指令简称
简单压力容器指令
法规(指令)制定的基础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于2014年2月26日通过简单压力容器指令2014/29/EU(参见2014年3月29日的欧盟官方公报OJ L 96)

法规(指令)简介

为了规范欧盟各成员国对简单压力容器的管理,使欧盟各成员国关于简单压力容器的法规协调一致,欧盟发布指令2014/29/EU,该指令于2016年4月20日起实施,同时替代旧指令2009/105/EC。

根据该指令,简单压力容器是指存储压力超过0.5bar的压缩气体或氮气等非易燃气体的容器,其有一个圆柱形壳体和用碟形和/或平米封头密封的圆形端口,工作压力不超过30bar,压力容积值不超过10000bar.l,最低工作温度不低于-50℃,最高工作温度钢制容器不超过300℃,铝或铝合金容器不超过100℃。不包括下列容器:为核用途容器;安装于轮船或飞机上的容器;灭火器。

修订法规(指令)

-

作废法规(指令)
欧盟委员会联系方式

Directorate-General for Internal Market, Industry, Entrepreneurship and SMEs

E-mail:[email protected]

网址:压力设备

欧盟新方法指令通报和指定机构
注1:Nando——欧盟新方法指令通报和指定机构,即欧盟各成员国指定并向欧委会和其他欧盟成员国通报的按照某指令进行合格评定的机构。各成员国负责各自通报机构的通报和撤销。欧盟成员国、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国家(欧洲经济区成员)以及与欧盟签署互认协议以及欧洲合格评定协议议定书的其他国家,已经根据每个指令指定了通报机构。使用者可在NANDO网站上查询各国的通报机构以及其工作职责。 如需更多内容和标准信息,可与江苏省标准信息服务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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