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网站声明 | 注册
电话: 025-86500544
焦点专题 > 专题 > 食品安全 > 食品添加剂 > 美国食品添加剂

美国食品添加剂概况

发布日期: 2017-05-18 字号: [ ]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法规第201 款规定,食品添加剂是直接或间接进入食品成为食品一部分的任何食物。所谓直接食品添加剂,是指直接加入到食品中的物质。所谓间接食品添加剂,是指包装材料或其他与食品接触的物质,在合理的预期下,转移到食品中的物质。根据这个定义,食品配料也是食品添加剂的一部分,这是美国与大多数国家对食品添加剂定义的不同之处。美国法律规定,由FDA(药品监督管理局)直接参与食品添加剂法规的制定和管理。因肉类由美国农业部( USDA) 管理,用于肉和家禽制品的添加剂需得到FDA 和USDA 双方的认证,而酒和烟由酒烟草税和贸易局( TTB )管理,用于酒、烟的食品添加剂也实行双重管理。食品添加剂立法的基础工作往往由相应的协会承担。如食品香精主法的基础工作由FEMA(美国食品香料和萃取物制造者食品协会)担任,其安全评价结果得到FDA 认可后,以肯定的形式公布,并冠以GRAS (一般公认安全)的FEMA 号码。随着科技进步和毒理学资料的积累,以及现代科技技术的提高,每隔若干年后,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会被重新评价和公布。美国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法第402 款规定,只有经过评价和公布的食品添加剂才能生产和利用,否则会被认定为不安全。含有不安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则"不宜食用",不宜食用的食品禁止销售。美国规定,食品中公认为可安全使用的物质不属于食品添加剂范畴,但对这类物质的使用也实行严格管理。FDA 已经推行一项新的公认安全物质的通报系统,目IJ 由生产企业向FDA 提交其产品,根据其用途属于公认安全物质的报告,FDA 在定时间内(通常为180天)向申请人发信确认或否定申请的物质的公认安全性。

 

相关文章

//内容浏览量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