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TBT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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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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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是指用来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社会产品。其范围包括家电、儿童用品(包括玩具)烟花爆竹等产品。由于消费品遍布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其安全性被各个国家所重视。欧盟、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先后发布自己的消费品安全法规(法案),如欧盟的《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和各种特殊产品安全指令,美国的《消费品安全法案》(CPSC)及《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加拿大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消费者法案》(ACL)。这些法规(案规)规定了消费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以保护本国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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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食品贸易国际化,食品安全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挑战和全球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各国纷纷建立相应的食品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为了顺利跨越这些技术壁垒,出口企业必须付出很大精力关注频频发生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研究专题旨在对我国食品出口企业遭遇到国外市场的主要技术壁垒,进行重点分析和研究,帮助我国食品出口企业跨越目标市场国的技术壁垒,从而顺利进入目标国市场。
能源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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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能源的利用改变着整个世界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面貌。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呈急剧上升的趋势,世界各国在传统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方面遭遇了瓶颈,由此引发的资源短缺和气候变化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国政府已经开始加大对能源节约的研究,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各项节能减排技术,并以国家规章制度的形式保证各项措施的成效,如日本的领跑者计划、欧盟的生态设计指令、美国的能源之星等。研究国外能源与环境相关法规和标准,可以帮助相关出口企业积极应对技术壁垒,降低经济损失。
一带一路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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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作题为《弘扬人民友谊 共创美好未来》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丝绸之路经济带”。2013年10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题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倡议。
近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和中国标准化协会主办的《产品安全与召回》杂志专访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技术性贸易措施研...
程光伟,男,1984年4月出生,东华大学纺织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主要研究方向:纺织及轻工行业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 科研项目:先后参...
刘颖,女,1977年1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原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博士后工作站出站博士后(化学与工程专业),高...
庞淑婷,女,1985年12月出生,浙江大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专业博士,原国家质检总局WTO/SPS通报评议专家。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和农业...
陈慧敏,女,1981年9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英语专业本科毕业,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综合)。科研项目:主持完...
冯竹,男,1990年2月出生,河海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研究生在读,助理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机电能效方向),食品添加剂研究。科...
汪洋,女,1989年7月出生,南京医科大学药物分析硕士研究生毕业,工程师。主要从事农产食品、化学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工作,熟悉气相色谱、液相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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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WTO/TBT和WTO/SPS例会特别贸易关注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1-15 来源:tbtguide 字号: [ 大 中 小 ]
各相关单位:
世界贸易组织(WTO)技术性贸易壁垒(TBT)委员会及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SPS)委员会将于2024年3月召开全体会议。“特别贸易关注”是其中一项重要议题。WTO成员可在此议题下对其他成员拟实施或已经实施、对贸易造成不必要障碍的TBT和SPS措施及做法提出质疑,并敦促其澄清、修改、废止或推迟实施。
依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际合作司的相关工作要求,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现向社会全面征集特别贸易关注议题。为促进经贸问题的解决,维护我国利益,请各单位踊跃参与,结合工作中有关重要出口行业或出口地区遇到的问题,提出特别贸易关注议题,在2024年2月1日前反馈至我院。
联系人:陈慧敏
联系电话:025-86500544
附件:提交特别贸易关注的格式(供参考)
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2024年1月15日
附件:
对XX(国家或地区)XX措施的特别贸易关注
一、背景情况
1、关注措施:请列明所关注 WTO 成员、关注措施名称和通报编号(如有),并注明是否为首次提出、注明措施类型(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及措施状态(草案/修订草案/已生效)。请列明措施负责机构、评议截止期、发布/生效/修订时间(或拟发布生效/修订时间)等信息。
2、既往交流情况:是否曾提交评议意见、对方答复情况、已经开展的其他多双边交涉情况。
二、建议表态
1、具体关注:所关注措施的内容或指标(请给出措施英文原文或原文链接,并指出具体条款),并就其违背 WTO/TBT或SPS协定相关原则之处进行分析、评论:是否与国际标准或国际通行做法有实质性差异;是否有科学依据证明存在其他可行的管理要求等;结合我对目标市场的贸易现状,分析措施可能对我相关产品出口已经或可能造成的影响。
2、结论与诉求:明确提出诉求,如:请对方就措施有关部分进行解释、澄清;修改具体指标或内容表述,以与国际标准或国际通行做法保持一致;提供或延长过渡期;协商开展合格评定互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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