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TBT通报
more ...
消费品安全
more ...
消费品是指用来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社会产品。其范围包括家电、儿童用品(包括玩具)烟花爆竹等产品。由于消费品遍布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其安全性被各个国家所重视。欧盟、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先后发布自己的消费品安全法规(法案),如欧盟的《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和各种特殊产品安全指令,美国的《消费品安全法案》(CPSC)及《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加拿大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消费者法案》(ACL)。这些法规(案规)规定了消费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以保护本国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食品安全
more ...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食品贸易国际化,食品安全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挑战和全球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各国纷纷建立相应的食品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为了顺利跨越这些技术壁垒,出口企业必须付出很大精力关注频频发生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研究专题旨在对我国食品出口企业遭遇到国外市场的主要技术壁垒,进行重点分析和研究,帮助我国食品出口企业跨越目标市场国的技术壁垒,从而顺利进入目标国市场。
能源与环境
more ...
能源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能源的利用改变着整个世界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面貌。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呈急剧上升的趋势,世界各国在传统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方面遭遇了瓶颈,由此引发的资源短缺和气候变化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国政府已经开始加大对能源节约的研究,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各项节能减排技术,并以国家规章制度的形式保证各项措施的成效,如日本的领跑者计划、欧盟的生态设计指令、美国的能源之星等。研究国外能源与环境相关法规和标准,可以帮助相关出口企业积极应对技术壁垒,降低经济损失。
一带一路贸易
more ...
2013年9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作题为《弘扬人民友谊 共创美好未来》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丝绸之路经济带”。2013年10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题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倡议。
近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和中国标准化协会主办的《产品安全与召回》杂志专访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技术性贸易措施研...
程光伟,男,1984年4月出生,东华大学纺织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主要研究方向:纺织及轻工行业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 科研项目:先后参...
刘颖,女,1977年1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原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博士后工作站出站博士后(化学与工程专业),高...
庞淑婷,女,1985年12月出生,浙江大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专业博士,原国家质检总局WTO/SPS通报评议专家。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和农业...
陈慧敏,女,1981年9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英语专业本科毕业,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综合)。科研项目:主持完...
冯竹,男,1990年2月出生,河海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研究生在读,助理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机电能效方向),食品添加剂研究。科...
汪洋,女,1989年7月出生,南京医科大学药物分析硕士研究生毕业,工程师。主要从事农产食品、化学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工作,熟悉气相色谱、液相色...
市县子平台
南京
无锡
徐州
常州
苏州
南通
连云港
淮安
盐城
扬州
镇江
泰州
宿迁
昆山
泰兴
沭阳
产业子平台
日本拟部分修订消费品安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
发布日期: 2024-03-18 来源:tbtguide 字号: [ 大 中 小 ]
2024 年 3 月 1 日,日本内阁就《消费品安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部分修正法案》做出决定,该法案将提交正在举行的第 213 届国会常会。这些法案包括:《消费品安全法》(《消法》)、《煤气经营法》(《煤气法》)、《电气用品安全法》(《电气用品法》)、《液化石油气安全保障和优化交易法》(《液化气法》)。
1. 法案目的
随着互联网交易的扩大,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国内外企业有机会通过网上商城等方式向日本消费者销售产品。为应对这些环境变化,日本将采取以下措施,通过确保海外直销产品的安全和防止儿童产品引发事故,为日本消费者创造一个能够安全使用产品的环境。
2. 法案概要
(1) 扩大网络交易的对策(《消费者安全法》、《煤气法》、《电气用品法》、《液化气法)
当海外运营商通过数字购物平台直接向日本消费者销售产品时,他们并不总是与(在法律上)对产品安全负责的国内制造商或进口商形成伙伴关系。为应对这一挑战,日本将采取以下措施:
——在涉及海外经营者不通过国内进口商直接向日本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情况下,例如通过使用数字购物平台,海外经营者应被明确为允许根据《消费者安全法》等与产品安全相关的四部法律提交通知的实体;海外经营者必须在日本指定一名负责人(国内监督员),以确保法规的执行。
——在任何数字购物平台上销售的消费安全产品等被认为会对日本 消费者造成伤害,且预计产品销售商不会采取必要的措施(如召回)时,提供数字购物平台 的企业将被采取措施,包括要求撤换数字平台提供商。
——建立新的制度,对违反法律、法律命令或其他规定的企业,将公布其名称和其他信息,包括进行通报的企业及其国内监管机构的名称和地址。
(2) 确保玩具等儿童产品安全的对策(《消费者安全法》)
海外生产的玩具和其他儿童产品,包括从海外进口的玩具和产品,并不总是能适当地确保 儿童安全使用产品(即这些制造商往往在产品事故发生后才处理产品事故)。为了应对这一挑战,日本将采取以下措施,创造一个可以预防儿童产品事故的环境:
——特定儿童产品(主要是儿童日常生活中使用的产品,需要标明使用年龄范围和注意事项)的制造商和进口商必须使产品符合日本政府规定的技术标准,并标明产品使用警告,包括使用年龄范围和注意事项。
——特别措施,如允许打算销售属于儿童特定产品的旧产品的企业 在日本销售这些旧产品,条件是该企业已经建立了一个系统或其他框架,以提高公众认识并确保日本消费者使用这些旧产品的安全。
//内容浏览量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