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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水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主要内容

发布日期: 2014-09-24 来源:tbtguide 字号: [ ]

日本通过立法手段,制度了严格的绿色技术标准,进入日本市场的水产品必须在质量、杂质、温度、鲜度、防腐剂、添加剂等方面具有严格的技术标准要求,否则一律不允许进口。在卫生检疫方面,对农药残留、重金属含量等也要求十分严格。同时,利用环境保护标志,对进口水产品进行严格限制。2002年以来,日本对中国水产品出口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不断加强。2002年2月起对我国活鳗及冷冻白烧鳗检查包括氯霉素在内的n项药物残留;同年6月,日本各食品检疫所对鳗鱼实施汞含量的监控检查;2003年7月初,宣布对全部中国鳗鱼加工品实施恩诺沙星药物残留检查,使得我国鳗鱼出口几乎处于停顿的局面。
    2006年5月29日,日本正式对进口农产品实施更加苛刻的《食品中残留农业化学品一肯定列表制度》(PositiveListSystem),企图通过严格的检验标准来监管进口水产品,从而以保障日本的食品安全。在该制度下,对所有农业化学品残留制定了限量标准,涉及302种食品,799种农业化学品,检测指标增加到54782个限量标准。这是一种严重的非关税性的技术性壁垒。与之相比,中国的限量标准只涉及农业化学品200余种,限制指标不到3000个,两者之间差距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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