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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中国REACH法规)

发布日期: 2017-05-18 字号: [ ]

法规名称: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
法规简称:中国REACH法规
法规代号环境保护部令第7号
发布时间
生效时间:2010-10-15

法规简介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已由环境保护部2009年第三次部务会议于2009年12月30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公布,自2010年10月15日起施行。2003年9月12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规定:新化学物质生产或进口前必须办理新化学物质申报,领取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与欧盟REACH法规非常类似,因此可以理解为中国REACH法规。

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申报程序
第三章 登记管理
第四章 跟踪控制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申报范围
(1)未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新化学物质;
(2)配制品中的新化学物质;
(3)在物品中属于有意释放的新化学物质;
(4)医药、农药、兽药、化妆品、食品、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等制成品,属于其他法规管理范畴,可不用申报,但生产这些产品的原料或者中间体,属于新化学物质的,必须按照规定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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