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TBT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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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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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是指用来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社会产品。其范围包括家电、儿童用品(包括玩具)烟花爆竹等产品。由于消费品遍布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其安全性被各个国家所重视。欧盟、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先后发布自己的消费品安全法规(法案),如欧盟的《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和各种特殊产品安全指令,美国的《消费品安全法案》(CPSC)及《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加拿大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消费者法案》(ACL)。这些法规(案规)规定了消费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以保护本国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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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食品贸易国际化,食品安全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挑战和全球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各国纷纷建立相应的食品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为了顺利跨越这些技术壁垒,出口企业必须付出很大精力关注频频发生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研究专题旨在对我国食品出口企业遭遇到国外市场的主要技术壁垒,进行重点分析和研究,帮助我国食品出口企业跨越目标市场国的技术壁垒,从而顺利进入目标国市场。
能源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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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能源的利用改变着整个世界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面貌。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呈急剧上升的趋势,世界各国在传统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方面遭遇了瓶颈,由此引发的资源短缺和气候变化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国政府已经开始加大对能源节约的研究,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各项节能减排技术,并以国家规章制度的形式保证各项措施的成效,如日本的领跑者计划、欧盟的生态设计指令、美国的能源之星等。研究国外能源与环境相关法规和标准,可以帮助相关出口企业积极应对技术壁垒,降低经济损失。
一带一路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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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作题为《弘扬人民友谊 共创美好未来》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丝绸之路经济带”。2013年10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题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倡议。
近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和中国标准化协会主办的《产品安全与召回》杂志专访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技术性贸易措施研...
程光伟,男,1984年4月出生,东华大学纺织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主要研究方向:纺织及轻工行业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 科研项目:先后参...
刘颖,女,1977年1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原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博士后工作站出站博士后(化学与工程专业),高...
庞淑婷,女,1985年12月出生,浙江大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专业博士,原国家质检总局WTO/SPS通报评议专家。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和农业...
陈慧敏,女,1981年9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英语专业本科毕业,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综合)。科研项目:主持完...
冯竹,男,1990年2月出生,河海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研究生在读,助理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机电能效方向),食品添加剂研究。科...
汪洋,女,1989年7月出生,南京医科大学药物分析硕士研究生毕业,工程师。主要从事农产食品、化学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工作,熟悉气相色谱、液相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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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评定程序与技术法规和标准的关系
发布日期: 2014-09-24 来源:tbtguide 字号: [ 大 中 小 ]
1.从内容、形式和目的等方面理解合格评定程序与技术法规和标准的关系。
在内容上,技术法规规定了产品特性或相应加工和生产方法,包括可使用的行政管理规定;标准规定了产品或有关的工艺和生产方法的规则、指南或特性。形式上,技术法规是有约束力的强制性文件;标准是供反复使用、非强制性文件。而合格评定程序则是用来直接或间接确定是否符合技术法规或标准相应要求的程序。
在形式上,实际中合格评定程序的内容一般也都是以法规或标准的形式存在的。换句话说,以法规形式出现的、包含有合格评定程序内容的技术法规,既是合格评定程序,也是技术法规,具有强制性,因此其合格评定活动的执行是强制性的,执行的主体是政府机构或其授权机构,是政府行为(如我国的CCC认证、欧盟的CE标志认证、日本的S标志和Q标志认证等):以标准形式出现的、包含有合格评定程序内容的标准,既是合格评定程序,也是标准,是自愿性的,因此其合格评定活动的执行是非强制性的,执行的主体是社会化的合格评定机构(检验机构、认证机构等),是商业行为(如我国的绿色食品标志、美国的UL标志和日本的GS标志等)。总之,技术法规是强制性的,标准是自愿性的,而合格评定程序既可是强制性的,也可是自愿性的,这取决于其出现的形式,以技术法规形式出现的合格评定程序就是强制性的,以标准形式出现的合格评定程序就是自愿性的。
在目的上,技术法规和标准规定了对产品的要求,而合格评定程序则规定了如何确定产品符合这种要求,是检验产品是否符合技术法规或标准的具体方法。通过合格评定程序,一方面,可以引导生产商自觉遵守技术法规或标准;另一方面,可以增强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可以说合格评定程序是技术法规和标准的延伸。
2.以欧盟新方法指令为例说明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三者的关系
欧盟委员会和理事会颁布的指令,是典型的技术法规。欧盟的“新方法”指令,涵盖了简单压力容器、玩具安全、医疗器械、电信设备、低压电器等直接涉及人身安全和健康的领域。在这些领域中,欧盟通过建立技术法规,即欧盟“新方法”指令,指令仅规定产品安全等方面要达到的“基本要求”,但并不规定达到要求的技术解决方案。那些规定由欧洲协调标准制定,是否采用标准属自愿性,但符合这些标准的产品可以推定产品满足指令提出的基本要求。指令所覆盖的产品必须带有CE标志,才能获得上市认可。CE标志必须贴在欧洲经济区(EEA)的所有28个成员国的21种产品上(从2005年1月开始)。可以看出,在欧盟的新方法指令中,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通过指令-产品-协调标准这条主线有机地结合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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