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网站声明 | 注册
电话: 025-86500544
焦点专题 > 专题 > 食品安全 > 有机农产品 > 欧盟有机农产品

欧盟有机监督管理体系

发布日期: 2017-05-18 来源:tbtguide 字号: [ ]

欧盟有机监督管理可分为四个层次:

第一层面为欧盟。欧盟理事会负责有机法律法规的制定,而欧盟委员会作为欧盟的执行机构,则负责标准细则的制定和贯彻执行,其中包括对有机农业投入品的批准和第三国权威机构(competent authority)和认证机构(control authority)清单的制定,并向欧盟理事会提交相关报告及建议(EC-834-41)。

第二层面是成员国权威机构(competent authority)。欧盟规定各成员国应指派权威机构执行对国内有机认证认可工作的统一管理,通常由各成员国的农业部或农业部的下属部门担任。例:英国的有机产品标准(No.1604 The organic Produets Regulations 2004)明确规定由农业部担任权威机构。

第三层面是认可机构。权威机构可以自身承担认可机构的角色,也可以委派特定的机构执行认可。在英国,农业部并不直接对认证机构执行实地审查工作,而是委托英国皇家认可委员会(United Kingdom Accreditation Serviee, UKAS)执行,UKAS形成审查报告后递交农业部审阅,由农业部判定认证机构是否符合认可规范。欧盟对认证机构认可的依据是EN 45011号标准或ISO/IEC导则65(EC-834-27-5-c),而EN 45011等同采用ISO/IEC导则65的内容,所以其实是同一个认可准则。但ISO/IEC导则65是一个对各类产品认证机构认可的通用规范,其认可的认证机构主要进行的是产品认证,而有机生产的认证以过程认证为主,因此ISO/IEC导则65无法完全满足对有机认证机构的认可要求,一些有关认可的ISO/IEC导则65所不具备的内容则在欧盟有机产品法规(EC)834/2007和(EC)889/2008中得到体现。中国与欧盟认可依据比较相近,相同之处在于都以150/IEC导则65为基础。

第四层面是认证机构。欧盟的认证机构分为两类:官方认证机构(control authority)和民间认证机构 (control body)。官方认证机构是权威机构部分或全部授权的某些公共管理组织,而民间认证机构是完全独立的第三方机构。以意大利为例,其有机认证可以由被确认资格的民间组织认证机构执行,也可以由农林部((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Forestry)或区域发展委员会(Regional Boards)来提供的官方检查。认证机构实施认证的依据为欧盟理事会标准(EC)834/2007、欧盟委员会标准(EC)889/2008和补充标准(EC)710/2009和(EC)271/2010,或由成员国制定的高于上述标准要求的法规或标准,或由认证机构制定的高于成员国相关要求的法规或标准。

相关文章

//内容浏览量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