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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婴幼儿沐浴座椅、浴盆等用具安全法规

发布日期: 2014-09-24 来源:中国纺织报 字号: [ ]

2010年1月7日,欧盟官方公报刊登欧洲委员会第2010/9/EU号决议,规定了婴儿沐浴座椅、浴盆等辅助用具的安全要求。

沐浴座椅。这类产品让儿童能坐着沐浴,只供能自己坐直的儿童使用,当儿童到了尝试站立的阶段,不应使用。

婴儿沐浴辅助工具。这类产品让儿童在洗澡时保持斜卧的姿势,供初生婴儿至能自己坐直的幼儿使用。

婴幼儿浴盆。这类产品供初生至12个月大婴儿沐浴使用,可以放置在一般浴缸里头、浴缸边沿或是地上单独使用,或连同底座一起使用。

该决议附件中对此类产品的一般安全要求、特殊安全要求作了详细要求。其中特殊要求中列举了常见的风险,如化学风险、燃烧要求和热性能、物理和机械安全风险和卫生要求等;此外还包括标签标识等要求。

详见决议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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