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TBT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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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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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是指用来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社会产品。其范围包括家电、儿童用品(包括玩具)烟花爆竹等产品。由于消费品遍布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其安全性被各个国家所重视。欧盟、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先后发布自己的消费品安全法规(法案),如欧盟的《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和各种特殊产品安全指令,美国的《消费品安全法案》(CPSC)及《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加拿大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消费者法案》(ACL)。这些法规(案规)规定了消费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以保护本国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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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食品贸易国际化,食品安全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挑战和全球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各国纷纷建立相应的食品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为了顺利跨越这些技术壁垒,出口企业必须付出很大精力关注频频发生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研究专题旨在对我国食品出口企业遭遇到国外市场的主要技术壁垒,进行重点分析和研究,帮助我国食品出口企业跨越目标市场国的技术壁垒,从而顺利进入目标国市场。
能源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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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能源的利用改变着整个世界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面貌。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呈急剧上升的趋势,世界各国在传统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方面遭遇了瓶颈,由此引发的资源短缺和气候变化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国政府已经开始加大对能源节约的研究,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各项节能减排技术,并以国家规章制度的形式保证各项措施的成效,如日本的领跑者计划、欧盟的生态设计指令、美国的能源之星等。研究国外能源与环境相关法规和标准,可以帮助相关出口企业积极应对技术壁垒,降低经济损失。
一带一路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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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作题为《弘扬人民友谊 共创美好未来》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丝绸之路经济带”。2013年10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题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倡议。
近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和中国标准化协会主办的《产品安全与召回》杂志专访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技术性贸易措施研...
程光伟,男,1984年4月出生,东华大学纺织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主要研究方向:纺织及轻工行业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 科研项目:先后参...
刘颖,女,1977年1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原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博士后工作站出站博士后(化学与工程专业),高...
庞淑婷,女,1985年12月出生,浙江大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专业博士,原国家质检总局WTO/SPS通报评议专家。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和农业...
陈慧敏,女,1981年9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英语专业本科毕业,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综合)。科研项目:主持完...
冯竹,男,1990年2月出生,河海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研究生在读,助理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机电能效方向),食品添加剂研究。科...
汪洋,女,1989年7月出生,南京医科大学药物分析硕士研究生毕业,工程师。主要从事农产食品、化学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工作,熟悉气相色谱、液相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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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水产品市场准入要求
发布日期: 2014-09-24 来源:tbtguide 字号: [ 大 中 小 ]
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欧盟逐渐形成了由上层为具有法律强制力的欧盟指令,下层为可自愿选择的技术标准组成的两层结构的欧盟指令和技术标准。该体系的建立有效消除了欧盟内部市场的贸易障碍,但对欧盟以外的国家,常常构成贸易壁垒。
欧盟对进口水产品的市场准入要求非常严格。在91/493/EC指令中,要求对欧盟输入水产品的企业必须获得欧盟的注册。对进口水产品的质量要求必须从原料生产开始,保证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均达到质量要求,从而保证终端产品的质量,即建立一个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全面推行HAPPC制度。178/2002法令要求凡在欧盟市场销售的水产品必须贴有可追溯标签,否则不得进入。指令89/662/EC规定,货物必须在原产地接受系统管理,在目的地接受时检查,如果检查发现存在对人类和动物健康存在威胁的风险,可以销毁货物。
2005年1月11日,欧盟发布了2005/34/EC决议,对动物源性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问题做了新规定,添加了一些要求极高的检测指标,如:氯霉素含量要求小于0.3mg/kg,硝基呋喃代谢物要求小于11mg/kg,并且对从第三国进口的动物源性产品中检出药物残留问题做了新的规定,尤其是针对禁用物质残留,只有当检出结果低于欧盟制定的最低执法限量时,该产品方可进入食物链,但仍将被记录在案。一旦在6个月内,同一来源、同一禁用物质有4次或以上的记录时,欧盟也将向输出国进行通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2006年1月1日起,欧盟共实施三部有关食品卫生的新法规,包括:有关食品卫生的法规(EC)852/2004;规定动物源性食品特殊卫生规则的法规(EC)853/2004;规定人类消费用动物源性食品官方控制组织的特殊规则的法规(EC)854/2004。这些新出台的食品安全法规强化了食品安全的检查手段,提高了食品的市场准入标准,增加了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问责制,并且更加注意食品生产过程的安全,不仅要求最终产品要符合标准,而且在整个生产过程的每一个环节也要符合标准。
欧盟对贝类及多数水产品的进口原则要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必须来自欧盟同意进口活双壳贝类和(或)水产品的第三国;二是必须是在欧盟批准的工厂内加工;三是每批必须随附货物卫生证书。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水产品在进入欧盟前,还需经过边境检查站的检查,具体检查程序包括文件审核、货证相符核查和物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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