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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纺织品安全法规体系

发布日期: 2017-05-18 字号: [ ]

美国的技术法规中,与纺织品安全相关的有《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服装用纺织品燃烧标准(16 CFR 1610)、儿童睡衣燃烧性标准(0-6X)(16 CFR 1615)、儿童睡衣燃烧性标准(7-14码)(16 CFR 1616)、地毯和小毯子表面燃烧性标准(16 CFR 1630)、小地毯和小毯子表面燃烧性标准(16 CFR 1631)、床垫及其衬垫燃烧性标准(16 CFR 1632)、儿童服装绳带安全标准(16 CFR 1120)。

1.《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

《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第101条儿童产品含铅量限制规定对儿童产品中含铅量的限制将在三年之内逐步完成。自2009年二月十日起, 为12岁或更年幼的儿童设计的产品的含铅量不得超过600 ppm (百万分率)体积浓度值。自2009年二月十日起, 含铅量超过600 ppm (百万分率)体积浓度值的儿童产品在美国被禁止, 销售这些产品会带来严重的民事和刑事责任。在法案制定一年之后, 或者自2009年八月十四日起, 为12岁或更年幼的儿童设计的产品的含铅量不得超过300 ppm (百万分率)体积浓度值。 三年后, 或者自2011年八月十四日起, 这一限制将降低到100 ppm (百万分率)体积浓度值, 除非委员会认定这一更低限制的规定技术上不可行。

某些儿童产品如果其含铅组成部分使用者接触不到, 则可以被豁免或不受新的含铅量限制规定的制约。委员会将在一年内制定指导法规, 阐述产品的那些组成部分是使用者接触不到的。本委员会还将评估某些电子装置,包括含电池的装置,是否必须符合含铅量限制规定。

此外, 在一年之后, 或者自2009年八月十四日起, 法案规定供消费者使用的油漆和其他表层涂料中的含铅量必须从600 ppm (百万分率)体积浓度值降低到90 ppm (百万分率)体积浓度值。

2. 儿童服装绳带安全要求

2011年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发布16 CFR1120,替代《儿童上衣的抽紧带指南》。该法规要求

a.头部/颈部区域Size 2T-12(2-10岁)*不应有任何束带拉绳;

b.2-12岁童装(2T-16)腰部底摆区域当服装完全铺平的情况下,束带拉绳伸出绳索通道的长度不能超过3英寸;束带拉绳的自由端不应有绳结栓、花结或其他附件;束带拉绳应在中间部位与服装缝牢,以防止从绳索通道的任何一端将束带拉绳完全抽出。

检测标准:ASTM F1816-97(2009)儿童外套上绳带的安全性要求。

3. 儿童服装小部件安全要求

危险物品管理和实施规定(16C.F.R.Part 1500:§1500.50-§1500.53)

美国标准16 CFR Part 1500---危险物品管理和实施规定提出了模拟使用和误用玩具及其它儿童用品的测试方法,其中规定了玩具和其它儿童用品上小部件安全消费的要求。如服装上一些易被儿童吞咽的小部件须经过咬诊法(Bite test)测试;服装中的金属线或金属饰品须经过挠曲试验(Flexure test)测试;服装上易被儿童用手或牙齿抓下来的突出部件须经过扭力试验(Torque test)和拉伸试验(Tension test)测试。

4. 纺织品燃烧性能要求

 16C.F.R.Part 1609:易燃织物法(Flammable fabrics act);

 16C.F.R.Part 1610:服用纺织品的燃烧性标准(Standard for the flammability of clothing textiles);

 16C.F.R.Part 1615:儿童睡衣的燃烧性标准 (0-6岁) (Standard for the flammability of children's sleep wear-size from 0-6X;

 16C.F.R.Part 1616:儿童睡衣的燃烧性标准 (7-14岁)(Standard for the flammability of children's sleep wear-size from 7-14X。

5.纺织品中邻苯二甲酸盐含量

《消费品安全改进法》(CPSIA)第108条禁止销售某些含有邻苯二甲酸酯的产品。

检测标准:CPSC-CH-C1001-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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